潑前妻汽油點火自殘身亡 檢方不起訴處分
桃園黃姓男子與前妻因債務糾紛,動手勒傷前妻頸部,分手女方報案申請保護令,黃姓男子今年七月先潑灑前妻汽油引火燃燒後再用刀自殺死亡,前妻也傷重身亡,桃園檢方以被告死亡,今天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發生在今年七月間,死者黃姓男子和尋人網前妻因借款爭執,黃姓男子勒傷前妻頸部,前妻向警方報案並申請保護令,沒有想到雙方庭訊結束後,離婚黃姓男子尾隨前妻回到娘家,拿出汽油潑向前妻,並點火燃燒,使得前妻受到全身百分之95二到三級離婚訴訟燒傷,後來因敗血性休克及低血溶性休克身亡。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死者在點火後也以自備水果刀自殘,當場死亡,檢方認被告涉有刑法殺人及放火罪嫌。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由於台中徵信被告已死亡,偵查終結,以不起訴處分。桃園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張淑芬庭長表示,法院一向針對保護令被害人的人身安全都有注意,開庭前可以請求社工陪同,也可以請求徵信公司隔別詢問,庭後也可以請求法警護送離開到安全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