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是推薦全台各地區的優質合法徵信社,提供民眾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全方位諮詢:)
聯合報 :徵信社觀察
歌手林志炫在部落格上因轉貼偵探社經紀人的電郵,說康姓前女友是「瘋女人」,被控妨害名譽獲不起訴,康女聲請再議,檢察官認為,林志炫只是澄清事實,轉貼時還遮蓋前女友名字,並無損害名譽的故意,林仍獲不徵信起訴。
林志炫兩年多前遭前康姓前空姐女友爆料說他劈腿、害她懷孕又感染陰蝨,九十七年年四月廿七日,林與康女同獲邀參加詞曲創作人詹兆源的婚禮,僅禮貌性點頭、打招呼,翌日媒體大作台北徵信社文章,引起經紀人李威德不滿,四月廿九日發電郵給詹兆源,信中抱怨「你怎可以不保護他(林志炫),讓那瘋女人接近他」等,把電郵轉寄給多名尋人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