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 星期四

異議交通罰單 發現「幹」了蠢事



聯合報

武姓計程車司機去年四月在台北火車站違規停車被開單,
尋人查址事後向板橋地院聲明異議,要求撤銷罰單;不過法官勘驗取締光碟發現武姓男子曾辱罵員警,駁回異議後,還把他函送法辦,檢方昨天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據查,武姓男子去年四月八日下午五時許,在台北火車站外禁止停車路段排班攬客而遭告發,武與員警口角,又被加開了一張不服取締的罰單,後來就直接到
徵信公司交通分隊找員警理論。

他向法官表示,因員警將罰單違規地點寫錯,他於是將兩張罰單搶回去
徵信,罰單是「被搶」而撕成兩半;當時他說要告警察,警察告訴他「罰單我們會處理掉,沒有處罰的問題」。

但後來他去換發駕照,才知道自己的罰單竟然還在,他認為自己沒有不服取締,才向法院聲明異議。

法官審理時,除確認武姓男子確有違規外,勘驗警方取締光碟,發現武曾對員警罵一聲「幹」,因而主動把
徵信社全案移送板橋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