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徵信社-婚外性行為尋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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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性行為據說已變得日益普遍,儘管統計數字無法準確,因為在調查時人們報告的數字一般都較低。然而,這方面的臨床心理學家有這樣的印象:有婚外性關係的婦女數與男子幾乎一樣,或很接近。少數人把結婚看成一種性避難,他們對其他異性幾乎沒有什麼實際上的興趣。但對大多數人來說,婚姻並不能減少異性對他們的吸引力。這可以僅僅表現為性妄想、友誼或者略帶性慾目的的適度調情。有少數未成熟的人,沒有能力在任何關係中認真地承擔性義務,所以,他儘管結了婚,婚外性關係仍在繼續。

  婚外性關係的背後也隱藏著種種動機:對現想的愛與性的追求,或對浪漫的尋求;好奇心(尤其是那些沒有什麼婚前性檢驗的人);婦女想證實自己的吸引力,男子想證實自己的男性氣質;各種原因引起的性自卑;性厭煩;性試驗;對自己伴侶的報復(即使是不讓對方知道);偶然遇到實現妄想的機會,以及想驗證一下自己的能力。對於有些人來說,婚外性關係的吸引力,在於其秘密性,他們說′猥褻′的性比′合法′的性更令人滿足等等。當然也有出於性需要未能滿足的情況。旅遊、節假日、離家在外和晚會等,都會是引起婚外性關係的潛在因素,但通常只是短暫的。由於現在男女工作的機會都很多,這就增加了親熱的機會,使得婚外性關係更有可能。但不管怎樣說,發展婚外性關係是要有時間和機會的。

  多數婚外性關係,如果不是被發現,都會是秘而不宣的。即使夫妻關係和諧,一旦瞭解到自己的伴侶有可能參與了婚外性關係,對原來的夫妻關係也具有破壞性。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一方也有可能挑唆另一方進行婚外性行為。比如,一方由於種種原因不能性交,考慮到自己的實際,因而慫恿對方建立婚外性關係。在另一些情況下,則由於一方對自己的伴侶有性厭倦的感覺;或者是自己有外遇,企圖以此來減輕自己的犯罪感;或者是渴望能為自己的婚外性關係取得辯護的理由。

  當發覺自己的伴侶參與或曾經參與過婚外性關係,對自己往往是一個沉重的打擊,有時打擊最大的還是自己的自尊心。但是,只要雙方冷靜一下就可發現,這其實是由於對婚姻的真正不滿或只不過是一次奇遇。如果是前者,可借此機會(也許在專家的指導下)改善夫妻關係中的問題。如果是後者,夫妻關係又較和諧,那就沒有必要作太極端的反應。

  婚外性關係遭到人們的反對,除了因為會引起夫妻間的懷疑、嫉妒、不信任、爭吵,以及會造成離婚和意外懷孕外,最有力的反對意見是因為這會導致性病的發生。如果人人都遵循′婚前不性交、婚後只與配偶性交′的傳統規範,那麼,性病就會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