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

主動訴請離婚 須具備法定事由

蚊子問:

我婚後經常跟老婆吵架,吵到現在我都睡朋友家。

我的工作不穩定,我承認養不起這個家,但是我好痛苦,她也痛苦。

我想跟她離婚,但她不要,她要我先把欠她爸爸的錢還清再說,但這還要等好幾年,目前我有認識另外一個女生,我想快點結束這段痛苦的婚姻,請問如果我主動訴請離婚可以嗎?

律師丁昱仁答: 既然雙方都對婚姻失望至極,那麼兩人應該對婚姻都沒有眷戀,則兩人以書面協議後找兩名證人來簽名,再向戶政機關登記離婚,即可完成兩願離婚(即協議離婚),是較為合適的方式。

可於協議書載明欠款 妻子若因蚊子尚積欠岳父一筆款項而不敢離婚,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中載明尚積欠款項此點,並詳加約定還款方式、條件、期限等,不但可免除妻子顧慮,將來更有書面證明的作用。

蚊子想主動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必須具備法定事由才行,雖然《民法》規定可以「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的概括條款訴請離婚,但仍限於沒有責任的一方才能請求,況且仍須法院就具體個案作認定。

以蚊子目前的情形而言,除非你能證明這段婚姻關係難以維持的原因都是妻子的責任,否則由蚊子訴請離婚成功的機會並不大。

資料出處: 蘋果日報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抓姦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外遇
桃園徵信 桃園徵信 桃園徵信 桃園徵信 桃園徵信 桃園徵信 桃園徵信 桃園徵信 桃園徵信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